您好,欢迎访问企税达(广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服务热线:020-61988027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无须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纳税人: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自然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4)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以及发生应税行为,且不经常发生这些情况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纳税人在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不少于6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1519798241604959.png

注:

2018年05月01日——2019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哦,根据需求,机不可失!!!

 
             发布时间:2017-08-21 打印』 『关闭
 


 
关于我们
> 公司简介
> 组织架构
> 企业文化
> 管理理念
> 相关资质
工商代理
> 公司注册
> 名称变更
> 法人变更
> 资本变更
> 工商年检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公司新闻
> 税务知识
> 相关法规
税务代理
> 小规模代理记账
> 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
>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质
联系我们
>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图
> 信息反馈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企税达(广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十二路96号长风国际31栋2219室 热线电话: 020-61988027  粤ICP备17096192号 技术策划:粤企网